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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篮高手》作为虚构的漫画作品,肯定不可能完全复制一个人,我想这点大家也都懂。我在这里主要想说另外一个问题,就是罗德曼是樱木原型的这个说法,其实并不靠谱。
这个说法有几个很重要的问题。
创作时间与罗德曼活跃年份严重错位。
对于湘北原型公牛,樱木流川对应罗德曼乔丹的说法,好像并没有多少漫迷怀疑。但其实主要是因为大部分人看的还是《灌篮高手》的动漫,对于其真正创作出来的时间没有概念。
《灌篮高手》的漫画连载开始于1990年,结束于1996年。而且樱木作为第一话就登场的主角,作者井上起码要在1990年就已经设计出蓝本了。
而1990年的罗德曼是个什么情况呢?罗德曼在93年前,一直效力于底特律活塞队,1996年才来到公牛。那时候别说公牛王朝了,乔丹的第一冠都是在1991年才获得的。依公牛的罗德曼设计出樱木绝对是无稽之谈。
能力对不上。
那么原型也可以是活塞的罗德曼啊。当然也是可以的。可是我们看1990年前的罗德曼,是个什么水平的球员。1989-1990赛季,罗德曼首发43次,场均拿到8.8分9.7篮板,季后赛场均6.6分8.5篮板。一次篮板王都没有获得过。在之前的3个赛季里,罗德曼首发次数加起来都只有41次,没有一个赛季篮板球达到10个,而那几年的篮板王都至少可以有场均13个的数据。
也就是说1990年前的罗德曼,是一个边缘主力,篮板能力不弱,但远远称不上“王”。身体素质也没那么劲爆,弹速不错,但是既不算跳的高的也不算跳的远的,有对抗但也不是力量型选手。
虽说篮板王确实是樱木身上重要的标签,但是作为主角,他身上的属性远远比篮板王丰富。顶尖的运动能力,是被作者更着重突出的。令人惊叹的速度,不知疲倦的体力,能够隔扣高中锋的力量,从罚篮线起跳到篮筐的爆发力,任哪一个都不是罗德曼拥有的。甚至可以说,从运动能力来看,樱木更多是参考了乔丹的。甚至如果说是参考了那个拿过历史上最多的11次篮板王,运动能力超人的张伯伦,我都是信的。
罗德曼染红发,远远晚于樱木形象成型。
罗德曼在活塞时期还是比较规矩的原生黑发,后来多次改变发色,红发形象是离开活塞转投马刺后才形成的。而樱木可是一登场就是红发的,形象上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参考到罗德曼。形象上说罗德曼是樱木原型的证据也是不成立的。
漫迷觉得罗德曼像樱木,可能是有作者在后来参考了罗德曼的因素,但更多应该只是巧合。
91-92赛季开始,罗德曼开始了自己7连篮板王的壮举,在这段时间里,樱木可能是开始参考了罗德曼的形象了,尤其是樱木理发之后的形象,和罗德曼后来的很接近。
但我认为,其他的相似更多是种巧合,樱木的张扬的性格和打球拼命的特点,在日漫的主角里面是十分常见的,说参考某某特定的太牵强。
而篮板球上的属性,只能说是一种人物设计上的巧合,要体现出主角的成长,自然不可能像流川枫那样一上来就是乔丹级别的属性,但是又不能让主角在比赛中的存在感太低。
一上来就是超级中锋和外线得分手会压缩主角成长空间,控球后卫需要的是经验和视野,这和人物形象不符,定点投手太难画出风头,不适合作为主角的属性。还是这种,篮板手加协防怪的形象,既能让主角参与进比赛,也能偶尔出风头,还可以在后面的比赛中体现出角色成长,逐渐加上得分手的能力。所以主角被赋予了这种属性,偏偏赶巧后来出现了罗德曼,于是就成了所谓原型,其实如果主角是其他的角色属性,也都能凑到原型(四大中锋,超级得分手乔丹,投手穆林,顶尖组织者魔术师)。
更早的张伯伦,80年代初的摩西马龙,活塞的本华莱士,甚至于“魔兽”霍华德,都有接近樱木的地方,甚至可以说,如果不把发色这种巧合算进去,在能力上和樱木的相似的未见得比罗德曼的小,如果后来罗德曼没有7连篮板王的壮举,还有很多人也都有可能被被捧成最接近樱木的人。
而且其实在《灌篮高手》中,这种“神棍”式的预言不只有樱木和罗德曼一例。阿牧那样的吃身体的坦克式外线,突破能力惊人,但远投不好,在当年的NBA也是完全找不到原型的,多年后詹姆斯和沃尔才让人们看到了NBA的阿牧。还有炮轰风格的丰玉,在当年的NBA也是极难说有哪支球队是原型的。
但是上面那些,没有人会说是原型,因为时间差的太远。罗德曼时间也对不上,可是因为我们看的都是后来辗转进口的东西,所以对时间上的问题感受不大,但其实时间问题也已经足够否定所谓原型的推论了。
说了半天原型的事,现在回到问题上,为什么樱木很可爱,罗德曼不可爱?因为樱木的形象包括性格都是独立于罗德曼塑造出来的,只是在后来形象和能力上参考了罗德曼,作者井上肯定无意于把罗德曼那些乱七八糟的场外事加到樱木身上,自然也就不一样了。
魔王君觉得这个问题可以这样的理解,不是所有原型的性格和缺点都是会被作者用来刻画为故事的主角的。会根据主角的特点适当保留一些特质的东西,而增加一些新的东西给主角。
差异
我们知道罗德曼的脾气十分火爆,一言不合就动手,而樱木并不是十分火爆的人,但是动手这个点却有着罗德曼的真传。也可以说作者是弱化了罗德曼的性格缺陷,让樱木变的更加接地气。
在篮球天赋上面,更是继承了罗德曼的篮球天赋,可以说在天赋上作者没有丝毫的对罗德曼的天赋进行隐藏,完全交给了樱木,尤其是篮板球特技,完全给了樱木更大的发挥空间和发挥余地。
在自信程度上,罗德曼给人的感觉是比较自负的,虽说不好,但对于篮球运动员来说,也算一个天赋,而樱木在这点上也是继承了,但作者却将其弱化,让人看的是樱木的自信,也有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状态,少了几分张狂。也由此变的比较接近观众的审美。
结论
正是在这些方面的刻画让樱木的形象变得与罗德曼神似却不同,也让二人在观众喜爱程度上变的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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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说当年球迷喜欢罗德曼比乔丹还多,你信吗?真球迷都爱花大虫罗德曼,篮板王演绎铁血防守暴力美学,这才是真男人,樱木花道?拜托,等这衰小子至少把上一个妹子再来跟篮板王比较好吧?有一个视频,罗德曼初到公牛,乔丹和皮蓬就像看到一个令人恐惧的恶魔,眼神里充满敬畏看过大虫打球的人,很难不喜欢他!刺头怎么了,花边多怎么了,就喜欢他场上打球不要命的拼劲,无厘头的瞎搞,个性十足,桀骜不驯。
很多人提起丹尼斯时都会下意识地认为他不过就是篮板抢得比别人好的神经病、混混、疯子、变态、痞子、自恋狂罢了。但你以为随随便便就能找到下一个揽下七届篮板王、单场34个篮板、每天防得对手找不着北、并且身高只有2.01米、19岁才开始打球的天才吗?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丹尼斯-罗德曼,永远只有一个。 这货虽然号称“花花太岁”,其实人极聪明,球商奇高。在坏孩子军团里面算是老实的,只是行为有点古怪,表现出来的坏,只是一种自我保护而已。7个赛季里,最少的一个赛季,他也能带出14.9的场均篮板记录。这么奇异的记录,只有像他一样拥有超能力的人才能办得到。当你还在忙着卡位时,他已经能轻易绕过你的防守,当你还在忙着卡位时,他已经能学到提前判断球的落位,当你还在忙着卡位时,他已经能利用多次拨球,把球收入囊中。如果说一个人能把篮板球演绎成艺术,那罗德曼一定是。你看那牛皮糖式的防守,不断地挑衅对手的心智,不断地破坏进攻者的节奏,当你真的挥起大肘时,你发现上当了,可惜哨声已经响起,你会傻傻的看着他鼓起掌来,不仅仅是为了裁判的判罚,更为了自己的勇敢而鼓掌。那充满气势的篮板,那不顾一切的救球,出其不意的盖帽,不顾一切的造进攻犯规,只有他,他做到了,用他那独特的身体语言来表达他对赢球的决心。
罗德曼在退役之后,一直是花边不断,但是这并不代表伟大的罗德曼没有干出一番事业。相较于科尔在篮球方面作出的贡献,罗德曼是一直致力于世界的和平与发展。近年间,罗德曼多次以篮球外交的方式访问朝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而且罗德曼还交了一个最具权势的朋友,他可以帮助罗德曼解决多数一般人解决不了的问题。这样一个洒脱无比的篮板王才是球迷们心中的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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